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高级访问学者研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师发展中心发稿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1569

 各院(系)、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5年高级访问学者研训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高级访问学者研训工作的通知》(苏高职培函〔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一个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一个省部级课题的全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访问单位要求

接受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的单位应是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师资力量雄厚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省外高校一般应为“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省内高校除“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外,还可以为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应为国家级科研院所。接受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的学科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

江苏985高校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江苏211高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苏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江苏大学、常州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

三、实施时间

20159月至20168月(脱产一年)。

四、申报指标数

2015年全省拟选派120名教师,我校可申报2人,各院(系)根据专业建设需要,择优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一个院系至多推荐1名,机关人员回到系部参选)

五、实施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教师填写《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最新表格请至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网站常用下载”---“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材料中下载,网址为http://spzx.jsut.edu.cn/);

2.院(系)同意,学校批准;

3.接受学校导师、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4.省高职师培中心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批;

5.教师持经审批同意的申请表至接受学校报到。

六、其他要求

请各院(系)将推荐人选的《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于410日(周五)前报人事处。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5330